1. 江苏教育卡,2021年江苏省苏州市初中学生伙食费收费标准?
第一条 为规范中小学校对学生在校用餐收费行为,切实维护学生合法权益,充分体现学校为在校学生提供集体供餐的公益性,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江苏省物价局江苏省教育厅《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教育部关于规范中小学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苏价费[2010]336号)和江苏省教育厅江苏省财政厅《关于加强中小学食堂财务管理的意见》(苏教财[2010]108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制定本暂行办法。
第二条 本暂行办法适用于本市市区内所有为在校学生提供集体餐的中小学校(含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普通高中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等)。
第三条 中小学校学生伙食费是指学校在完成正常教学任务的同时,为在校学生提供由学生或学生家长自愿选择的就餐服务时收取的费用,中小学校伙食费属于服务性收费。
第四条 中小学校伙食费标准由学校按照体现公益性、保本经营的原则,根据实际成本和不同年级学生的供餐标准、数量、市场价格水平等因素,在充分考虑学生经济承受能力的基础上合理制定。中小学校制定或调整伙食费的具体标准应当提前向所在地价格和教育主管部门备案。
第五条 义务教育阶段的学校,原则上应由学校行政直接经营管理食堂。其他学校提倡由学校行政直接经营管理食堂。
第六条 学校应当配备专(兼)职财务人员对中小学伙食费实行管理,独立核算,建立相应管理制度和台帐,纳入学校财务管理范围,每月结算,并公示收支情况。
第七条 学校食堂伙食费成本由主辅原材料费用、水电费、燃料费、食堂员工人员费用(不包括财政支付人员)和非财政投入的低值易耗品构成。
学校食堂使用的水、电、气要单独计量,分表计费,不得将非学校食堂使用的水、电、气等费用在食堂伙食费成本中列支。食堂房屋及辅助设施设备的建设、维护、添置,应在学校财务预算中安排列支,不得计入食堂伙食费成本费用。
教师餐与学生餐同质同量的应当同价,学校不得将教职员工伙食补贴、学校招待费等计入学校食堂伙食费成本费用,不得用食堂结余款以奖金、福利或各种津贴、补贴等名义发放给教职员工。
第八条 学校食堂的收支应按月结算并公示。收支差距较大的,要及时调整伙食价格或品种,确保年度结余或亏损控制在年度营业额的3%以内。盈余在3%以内的,可结转至下一结算周期用于改善学生伙食;盈余超过3%的,应当全额退还学生。
第九条 中小学校应加强承包经营或供餐单位配送形式为学生提供用餐服务的管理。
由餐饮单位承包经营的学校食堂,学校应根据有关规定明确承包资质,通过招标方式确定承包者,并签订承包合同。食堂承包者应本着保本微利原则合理制定伙食费标准,所获利润不得高于合同约定的利润。在承包期间,学校应零租金租赁供餐所需用房,不得变相向食堂承包者收取任何形式费用。
不具备学校食堂供餐条件的,学校应根据有关规定,通过招标确定具有相应资质的餐饮单位负责学生集体餐的配送供应。供餐单位所得利润不得高于供餐合同约定的利润。学校不得要求供餐单位为教师提供免费餐或低于学生餐价格的教师餐,教师餐与学生餐同质同量的应同价。
第十条 中小学伙食费标准应保持相对稳定,原则上以学期为调价周期,学期中途不得提高伙食费标准。学校如需对学生伙食费标准进行调整,应事先召开由学生、家长等方面代表参加的座谈会,广泛征求意见,并通过校务公开栏向全校公示调价方案。
第十一条 学生就餐应遵循自愿的原则,不得强制学生在校用餐。预收伙食费的,应按月收取并据实结算公布。如发生停餐等需要退费的情况,按就餐次数计费,扣除实际就餐天数后向学生退还费用。采用充值卡消费的,所使用的充值卡在首次办卡时不得向学生收取工本费、押金等任何费用。对因遗失、损坏等原因,需要补办充值卡的可按成本收取材料费。学生毕业或离校时应结清费用,退还充值卡余额。
第十二条 各中小学校应当建立健全困难学生伙食费补助制度,对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实行伙食费减免或生活困难补助。
第十三条 各中小学校必须严格执行明码标价规定。学校行政直接经营管理的学生食堂应在醒目位置公示采购主要原材料价格、供应菜肴价格、规格标准等内容;承包经营的,学校应公示食堂承包经营合同;学生集体餐由供餐单位配送供应的,学校应公示供餐合同,注明供餐标准和伙食费收取标准。学校应当将上述相关内容同时在学校门户网站公示。
第十四条 各中小学校要切实加强对学生伙食费执行情况的监督管理。要建立由学生代表、家长代表、教师代表、学校领导、责任部门负责人员和食堂工作人员等相关人员参加的学生伙食管理委员会,监督食堂承包(或供餐配送)招标,定期对学生用餐质量和供餐服务水平进行检查、考评,并予以公示,主动接受各方面的监督,切实改善学生用餐条件,加强学生伙食费管理。
第十五条 各级价格和教育主管部门负责对中小学伙食费标准制定的指导和监督,对不执行本暂行办法的行为,依据有关法律法规予以查处。
第十六条 本暂行办法由苏州市物价局、苏州市教育局在各自职责范围内负责解释。各市可根据本暂行办法,结合本地实际制订具体办法。
第十七条 幼儿园伙食费参照本暂行办法管理。
2. 江苏银行卡状态异常?
1、密码错误次数达到上限。我们在使用银行卡交易时需要输入银行卡密码,若是密码输错次数达到上限,会直接导致银行卡被锁定,无法继续完成支付。
2、银行卡处于挂失状态。当银行卡遗失后,为了保证资金安全,用户一定要尽快办理挂失手续,当前可以拨打银行客服电话先登记挂失,然后到银行柜台办理补办手续。在银行卡挂失阶段,如果您找到了这张已经办理挂失的银行卡,那么会有异常无法正常使用。
3、银行卡长期未使用。现在中国人民银行规定了一个用户在一家银行只能办理一张一类卡。若是以前办理的银行卡长期没有使用,可能会成为“睡眠卡”,出现异常,如果想继续使用,可以到银行办理激活;若是不再使用,建议及时注销
3. 江苏建设银行卡怎么绑定公众号?
1、打开微信,搜索中国建设银行公众号,点击关注。
2、待消息框弹出后,选择【点击这里,绑定账户】。
3、阅读绑定协议和隐私政策,上滑页面至最后。
4、选择接受并绑定储蓄账户或接受绑定信用卡。
5、输入姓名、绑定账号、预留手机号后四位以及附加码。
6、随后点击下一步,点击确认,获取手机验证码。
7、输入验证码和账户密码,点击下一步,最后提交即可。
4. 南京三免卡怎么申请?
如果您已经在南京红十字血液中心申报并荣获过全国无偿献血奉献奖,那么“三免卡”办理流程如下:
1、户籍在江苏省内的,可直接携带身份证来中心业务办公室查询,领取您的“江苏省无偿献血荣誉证”;
2、户籍在江苏省外的,办理需提供一张一寸免冠白底无边框彩色照电子版。
发送邮箱:njxxfw2017@sina.com,照片电子版请用姓名加身份证号码命名。
照片规格:358像素(宽)乘以441像素(高),分辨率为350dpi;
颜色模式:24位RGB真彩色;
要求:本人的近期彩色照片图像,图像背景为纯白色,不着制式服装或白色上衣,常戴眼镜的居民应佩戴眼镜,要求图像清晰、层次丰富、神态自然无明显畸变;
头像大小及位置:所有相片必须是近期正面免冠彩色头像,头部占照片尺寸的2/3,白色背景无边框,照片尺寸为32mm×26mm。
工作人员收到电子照片审核通过上报江苏省血液中心,再由江苏省血液中心统一制作“江苏省无偿献血荣誉证”。
南京无偿献血三免卡办理地点
南京红十字血液中心
领取地点:南京市紫竹林3号南京红十字血液中心
南京红十字血液中心咨询电话:025—83477751(周一至周五8:30—16:30)。
5. 怎么改江苏银行银行卡密码?
一、借记卡
【1】携带借记卡通过江苏银行任一自助取款机修改;
【2】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及借记卡至江苏银行任一营业网点修改;
【3】拨打江苏银行客服热线,选择“1储蓄卡业务”—“4密码管理”—“2修改交易密码”修改。
二、信用卡
【1】登录手机银行,通过“首页”—“我的信用卡”—“信用卡管理”—“密码管理”—“交易密码修改”操作;
【2】登录直销银行,通过“信用卡”—“卡片管理”—“密码管理”—“交易密码修改”操作;
【3】登录个人网银,通过“信用卡”—“信用卡管理”—“密码管理”—“交易密码”(美团信用卡暂不支持该渠道修改);
【4】携带信用卡至自助设备修改;
【5】携带有效证件、信用卡至江苏银行柜面修改;
【6】致电客服热线,选择“2信用卡业务”—“2其他信用卡客户”—“5卡激活及密码管理”—“4修改交易密码”操作。
6. 江苏省通用老年公交卡?
目前还没有,现在正在推进全省一卡通,后续可能或有政策。
如南京:
60-69周岁的老人,使用老人卡乘公交或地铁可享半价优惠,90分钟内还可以叠加享受换乘优惠,地铁换乘2元票价公交,公交刷卡=0元,已满70周岁可免费乘坐公交或地铁。
外地老人在南京本地老人一样,在金陵通商城上传免冠照、身份证照及需定制的照片即可办理老人卡,同样可以享受公共交通优惠政策。
7. 2021江苏高考口令卡怎么用?
考生在江苏省教育考试院网站上查阅高考成绩、填报高考志愿和查询录取结果时,均需在网站指定窗口内输入高考口令卡和准考证号码后,方能完成相关查询填报事务。